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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高粱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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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糖?用高粱?”胡秋燕按捺不住好奇心。

杜家村的人们日常能接触到的糖分为三类,一种是打南边运来的蔗糖,一斤就值一百二十文,村里人只有过年的时候买一二两尝尝鲜。

一种是小孩们喜欢的麦芽糖,镇上就有卖的,做麦芽糖费粮食,三文钱才能买小小一棍,都够买一颗鸡蛋了。

还有一种最常见的,是在田间地头顺手种的红甜菜根,虽然甜度不如前两种糖,吃起来还费劲,但胜在便宜量大,种上四五垄收到阴凉处存着就够吃一年的。

用高粱做糖,胡秋燕闻所未闻——东北农村最不缺的就是高粱,如果真的能做,会做的人早就发大财了。

“除了高粱,还得用玉米和甜菜根,等我做好请秋燕婶子尝。”

“那我可就等着了。”胡秋燕不怎么信,也不打击秋华年。

她觉得秋华年是被赵氏和福宝气到了,才非要在糖上较劲,折腾几天做不出来就放弃了,反正高粱不值钱,做坏了也能当粮食吃,不会浪费。

秋华年拿起两个鸡蛋塞给胡秋燕,“婶子费心了,这两个鸡蛋拿回去给孩子们吃。”

秋华年当时怕宝泉家的口头答应后不给东西,所以当面请族长派人跟着去取,让人帮忙跑一趟,总得给些好处。

胡秋燕推辞了几下后把鸡蛋装进篮子里,脸上笑容更盛,华哥儿长得好看,事儿也办得漂亮,难怪李嫂子在世时那么疼他。

“华哥儿,婶子和你打听个事,你男人什么时候回来啊?”

“……”

秋华年当面听见“你男人”三个字,差点被呛到,缓了好一会儿。

虽然他确实喜欢男人,但也不是什么男人都行。

上辈子他年轻有为还长得帅性格好,追他的男人能围一个圈,其中不乏条件不错的,他却一个也没看上,一门心思全放在工作和拍视频上。

这辈子开局就被发了一个“丈夫”,秋华年不反感这件事本身,但也不会随便接受。

他将对方看做和九九、春生一样的从原主那里接过的责任,打算以后想办法“赔”对方一个合适的老婆,至于他,当成兄弟相处就行。

如果杜家大郎无法沟通、非要强求,他也有办法脱身。

“据说从京城到这边的官道有一段坏了,耽搁了一阵子,大概还有半个月吧。”秋华年回忆着。

两个多月前,李寡妇病重,终于不再强撑着,托人给在京中的大儿子送信让他回来,然而急病不等人,信送出去不到十天,李寡妇就离世了。

这个为家庭和儿女操劳了半辈子的女人临终前把所有事情交代清楚,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原主悲痛不已,只能一边再托人给京中的杜家长子传口信,一边操持李寡妇的丧礼。

前几天,杜家长子的回信终于来了,带来的却是他的老师被下了大狱,他被困几个月,最近才以回乡祭母为由脱身出京的噩耗。

“快回来了就好,你们家全是年岁不大的人,有个成年男人方便的多,半个月正赶得上今年的春耕。”

考不了科举,种地总有用吧。

秋华年见胡秋燕面带犹豫,像是还有话想说,猜测道,“婶子找我家大郎有事?”

“我男人”什么的,打死他也叫不出口!

“那个,你家大郎回来后,总得找个营生做,他打算在村里开私塾的话,我想请他给我家云康开蒙。”

秋华年心下了然,时下读书是相当费钱的事,杜家村的条件算十里八乡中不错的,村里也没有私塾,孩童想要开蒙,最近的是镇上一家老秀才开的私塾。

从杜家村到镇上坐骡车需要半个时辰,步行一个时辰,对习惯双脚赶路的村里人来说不算很远,但开蒙年龄的孩子还不能一个人去上学,必须得大人接送,农忙时候,哪来这么多时间。

胡秋燕觉得杜家大郎好歹是当初被大儒看中的神童,在京中游学多年,就算前程断了,学识还是摆在那里的。

如果他以后在村里开私塾,自家云康开蒙岂不是又方便又省钱。

杜家大郎要回村之事在村里传开后,胡秋燕就有此打算,只是当时李寡妇的丧事刚办完,她不好上门打听,今天终于找到了机会。

如果不是有求于人,她也不会这么殷勤,连鸡都帮忙宰好拔了毛才送过来。

秋华年听明白了,没有一口答应,“这事还得等大郎回来后看他的意思,他信里没提过开私塾的事,我不敢乱说。”

胡秋燕不解,那些考不上更高功名的秀才们最后不都是在乡里开私塾养家糊口的吗?不靠这个赚钱,书岂不是白读了。

秋华年信口胡诌了几句,把胡秋燕的疑惑糊弄过去。

其实他倾向于让便宜丈夫继续专心读书考科举,和现代的读书改变命运一样,古代想实现阶级跨越,最好方法同样是读书科举,这也是回报最高、潜力最大的投资。

杜家大郎今年十九岁,曾经有神童之名,在京中跟着大儒游学多年,怎么看都是考科举的优质潜力股。

——如果不是裕朝不允许哥儿考科举,秋华年都打算自己去考。

不就是学习吗?上辈子寒窗苦读十二年考上名校的他难道会虚?

可惜他考不了,只能曲线救国投资杜家大郎。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弄清楚杜家大郎的人品如何,以及恩师下狱之事对他考科举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说到这个,秋华年从原主记忆中发现了一些令他不解之处。

“秋燕婶子,我记得当时大郎的信是直接送到我们家中的,为什么信里说的事这么快全村都知道了?”

胡秋燕眉毛一皱,“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这事不是你们家传出去的?”

秋华年摇头,“谁好端端的把家里的坏事往外传?”

胡秋燕意识到不对劲,她如今和秋华年家算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当即说道,“华哥儿别急,婶子回去帮你打听打听,看看最早是谁传的。”

“谢谢婶子。”

“别客气,这不还等着吃你用高粱做的糖嘛。”胡秋燕开了个玩笑,转身离去。

待她走后,九九和春生都围过来,眼巴巴地盯着灶台上的那只鸡看。

杜家没落后,两个孩子只有过年才能吃到一口荤腥。

“华哥哥,要拿到镇上卖钱吗?”九九小声问。

“不卖,做了给咱们补身体。”秋华年笑道。

裕朝为了鼓励百姓们生产发展,休养生息,在礼法上与前朝相比缩短了孝期,一个月出重孝,十二个月结束守孝,因此他们现在是可以吃荤腥的。

九九和春生欢呼一声,自告奋勇地去拾柴火。

秋华年洗了下手,准备料理这只新宰的鸡。

他本想用这只鸡做个炒菜,但发现它的肉质又老又柴,只能改做鸡汤。

宰了后两斤多重的鸡,先剁成小块,和鸡心鸡肝等内脏一起在淡盐水里泡半个时辰,再捞出来放进锅里煮,不但能给肉增加底味,还可以去腥增鲜。

没有香料,只能加一些盐,从小菜园里割一小把嫩葱放进去调味,好在老公鸡本身就比现代的速成鸡更撑得起鸡汤,味道是正的。

趁煮鸡汤的功夫,秋华年又捞了一把咸菜切丝,将大米和高粱参半煮了一锅米饭,饭香肉香飘出院墙,引得很多路过的村人们转头打量。

“华哥儿家今天怎么做肉吃了?”

“你不知道?福宝下午闯了祸,宝泉家的赔了一只鸡。”

“听说华哥儿当着族长的面,拿着这么长的柴刀,直接往宝泉家的脸上抡!”

“她也是该,这些年横惯了,栽在一个小哥儿手上……”

农村的墙不隔音,外面的议论多多少少传进了在墙边做饭的秋华年耳中。

他勾唇一笑,大声朝屋里招呼道,“九九,春生,快来喝鸡汤!这只鸡够咱们吃三四顿了!”

九九放下手里的针线,春生也不整理捡来的柴了,两人小跑到灶台边上,抢着端饭。

秋华年给每人碗里盛了半碗饭,加上几块肉和一勺汤,余下的肉和汤分开装在两个盆里,现在气温还不高,肉和汤不沾脏东西放在阴凉处能保存几天。

“好吃吗?”小桌上秋华年问他们。

九九闭眼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汤,大声说道,“好吃!”

“特别好吃!”春生跟着喊。

秋华年笑了,这碗鸡汤因为缺少调料做的很一般,但对这两个孩子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

屋外天色渐渐黯淡,去外面劳作的村人们陆续回来,院墙外传来一阵阵犬吠,还有儿童奔跑嬉闹的声音。

秋华年探身点亮桌上的油灯,豆大的灯火刷的一下绽开,给草房镀上一层温暖柔软的黄色,湿润的泥土气息从打开的房门处飘进来,萌发着春的芬芳。

秋华年含笑看两个消瘦可爱的小豆丁幸福地吃饭,不知不觉间,自己手里的鸡汤也有滋味了起来。

他上辈子就喜欢这样的生活,踏实、自由、贴近自然,虽然也很劳累,但每一滴汗水都落进了自己掌心。

不过上辈子一个人回到乡下生活,他也时常感到孤独。

重生之后,面对全新的环境和今天才认识的两个孩子,他竟生出了一种温馨的安定感。

可能是继承自原主的记忆在某些方面润物无声地影响了他,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一切与他内心的渴望在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

因为灯油太贵,农村人一般都早睡早起。吃过饭收拾了碗筷,秋华年教两个孩子学自己用清水洗脸漱口,和他们一起烧好炕,接着赶他们去睡觉。

今天白天忙了一天,还发生了福宝推人以及院中对质的事,秋华年插好门栓脱了外衣,脑袋刚一沾到枕头,就睡了过去,陷入黑甜的梦乡。

第二天天边微微亮,邻居家的鸡叫声吵醒了秋华年。

他从天色判断现在顶多六点钟,从炕上爬起来,一点都不觉得困,反而神清气爽,后脑勺上昨天的摔伤也神奇地好得差不多了。

小心翼翼地起床,没吵醒两个孩子,秋华年穿好外衣来到院里,准备处理昨天泡好的高粱。

他要做一道在现代算是传统小吃,但在原主的记忆中还没有的糖——高粱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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