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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東鎮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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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文斯留下迪克後離開,穆告訴他如果參觀太晚可能會住下,明早再趕回去,到時請先通知一下預定同行的商隊,他會之後跟上車隊。

南北兩個傭兵團派的團員分別叫連恩和馬倫,都是團裡的幹部級人物,只要是本地人都認得出,有他們陪同可以擋掉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穆計畫先看南邊再去北邊,最後看看此地入夜的樣貌,在說出自己的打算後,又隨口問了一件事,「東鎮有多少人呢?」

本地兩人對看了一下後由連恩回答「這種事沒有人算得清的,不過水道南北兩邊登記的人口都維持在九千多人,這十幾年來一直是這個數目。」

「那這樣你們是怎麼收商稅和人頭稅的,聽說城守府把管理和收稅的工作都委託給你們兩個傭兵團,不會因為有人毋須繳人頭稅而覺得不公平嗎?」

兩人都不覺得這算什麼秘密,正好可以當作談資便將所知的都說出了「本地人進城和訂契約都要有身分牌才行,問題是只會發放有登記交稅的人,但城守府和團裡高層都不肯多發。

所以很多是幾個兄弟共用一個身分牌,甚至是幾戶人家共用,有時根本不知道該找誰收稅。

所以前幾任團長們商議出一個辦法,就是改收水稅,把所有水井都控制住,白天才能打水,晚上加蓋上鎖。

按本地一對夫妻加四個小孩的估計每日飲用擦洗水量為一桶,每桶收一索尼,原本人頭稅是每年男人兩百、女人一百,等於一年下來還能多收些。

但是打水者必須出示身分牌,所以只要看這個身分的買水量,就可以估計身後有多少人。

要是買水量突然變化,就表示有某種狀況發生,讓團裡更容易注意到是否有外來者進入。

至於商稅是街道旁的店鋪是按營業面積來算的,以最小的店鋪每年一千來算,變兩倍加兩千,變三倍加三千,變四倍加四千,這樣到四倍大小就是一萬。

因為店越大就表示生意越好,自然該收更多,聽說最大的店有九倍面積,每年要付四萬多。

不過這些店鋪大半都是做大宗批發生意,剩下的則是借貸、典當、托運、仲介等服務工作和高價品的買賣,都是些賺錢的產業。

市場的攤商又是另一種收法,攤商有三類,拉攤、推攤、背攤。

拉車可以載較多貨物、佔位較大,推車則少些,這兩種都是付月租而有固定位置,通常都有自己的進貨管道,那種背個包袱的則是日租牌子席地擺攤,這種攤位並不固定,運氣好能便宜買到上等貨,但是賣假貨劣品的騙子也不少。

另外其他季節只有早市,攤商過中午就要開始收拾清理,不然要罰款,但夏季中午太熱會提早收攤,白天變長而會有晚市,所以夏天月租會提高,日租能收兩次。

城守府要我們每年兩邊各繳四百萬索尼的稅費,剩下的都是我們的經費,雖然僅只高層知道有多少,但我們團員的收入不比同級的城內警備隊差。」

兩人雖推說不知道高層的一些消息,但穆也可以推斷出部份情況。

將登記人數維持在九千多是因為不想升格,按規定戶口有二十人以上就設村,由村長催收稅金和宣達政令。

人數超過五百就設鎮,同樣由鎮長負責各項事務,無論是村長還鎮長都是由地方自行決定後呈報,上層不會插手。

但人數過萬升格為市以後就不同了,市長和市府官員會由中央任命,除非肯負擔更重的稅賦成為自治市,那通常都是工商產業十分發達的地方,由支柱產業公會推舉人選管理。

雖然升級成市以後減少掉一個層級剝削,稅賦保留自用比例提高,但諾德各方都不希望讓王都再派官員過來。

對城守來說會一口氣少掉八百萬稅賦並可能多出兩個平級同僚競爭,對本地貴族來說王都方面的掌控力會加強,先不說市長所屬的衛隊,軍方還可能會派部隊駐紮。

和平時期那些將領為了節省軍費開支,會把部分兵力散到轄區內的工商都市,美其名協防治安、清剿盜匪,實際上是讓地方供應糧秣軍費養兵,一旦發生戰事則就地徵兵擴編。

而駐軍人數的標準通常是登記人口的百分之一,真的放開登記限制,那諾德周圍就能多出數百正規軍,就算騎士團的精銳不會外派,野戰軍的戰力也在城防軍之上。

到時中央過來的官員會更強勢,一些檯面下勾當也更難遮掩。

本地居民那更不用說,沒人相信那些有任期的外地官員會全心做好政務、發展工商,只有撈錢的程度不同而已。

穆特意來考察就是想了解本地隱戶流民的問題是怎麼發展成這樣的,在東方並不是沒有流民隱戶,世家大族為了逃稅而隱藏部分田地佃戶,但也不敢弄得規模太大。

若出現隱戶比實戶還多的狀況被御史言官彈劾,地方官員輕則丟官、重則抄家,除非天災人禍導致天下大亂、戶籍散失,否則朝廷是不會容許這種狀況的。

他所好奇的是這種寄生物比本體還龐大的畸形狀況竟然能維持那麼多年而不出事,雖然有猜想出一些原因,但實際上還是要確認一下。

所以向兩人提問道「自從你們兩個傭兵團接管本地後,有出過什麼大的騷動變亂嗎?」

又是彼此對望,不過這回由馬倫回答「像之前打仗或發生天災時就會有些小狀況,但真正稱得上大騷動的應該只有十四年前那次。

當時新上任的城守太貪婪了,只因估計東部兩鎮的實際成年人口應該有帳面數字的五倍以上,就要求將上繳稅金的數目一口氣提高五倍。

團長們怎麼可能答應那種要求,自然是拒絕了,即使對方威脅要撤銷委託也一樣。」

登記人數不變卻將稅金提高五倍,任誰都明白那位城守在打什麼主意。

「在被拒絕之後,那傢伙真的撤銷了對兩位團長的委任,但是當他要派稅吏和警備隊、城防軍出城徵稅時,那三方都用人手不足為由推託。

還給他提建議用自己衛隊為核心再招募本地人手組成徵稅隊,那傢伙竟以為這樣好處就都落到自己手上,不用分潤給其他人,根本沒想到那是個陷阱。

幾個人一組的徵稅隊伍,好幾十組撒出去沒一組能收到稅金回來,被追打逃回已經算好了,被剝得只剩底褲扔到大街上的更多。

那傢伙氣急敗壞地招募更多人,並將徵稅隊伍擴編為十幾個人一組,但結果還是差不多。

然後是受傷的冒險者們討要補償,還沒弄到錢就先有人來要錢,他便對自己的衛隊下令趕人,衝突結果是人數遠多於對手的冒險者衝垮了城守衛隊,並抓住城守將其痛毆一頓,直到他拿錢出來才罷手。

鼻青臉腫的城守事後質問內城的貴族,明明有派人過來,為何只是旁觀事情的發展而不阻止。

貴族們回答說那只是維持秩序、防止事態擴大,事情是城守府的工作契約糾紛,他們沒有介入的理由。

而且還提醒了他自己的處境,已經是城內外皆敵的情況下,若有一隊人衝進城守府去伸張正義,誰都不會感到意外。

沒有向王都方面報告就直接提高稅金五倍,光這個理由就夠結案了。

這時貪心的傢伙終於知道怕了,此時他自身帶來赴任的親信已經負傷大半,根本保護不了自己,而可以求助的公會和外援也都被得罪了。

所以之後委任書就重新被送給兩位團長,那城守之後儘快尋求調任,直到離任前都不敢輕易走出城守府。」馬倫最後的語氣充滿對膽小者的調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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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們收水稅和商稅時不會遇到有人抗稅嗎?」

「因為我們不是光收稅,也會提供相應的保護,商店如果有人鬧事或發生火災,團裡就會派人支援,晚上也有巡夜者。

而且商人也有自己省錢的辦法,有些小商人都是兩家共用一個店面,把大部分貨物放在自家倉庫,以此分攤稅金和店租。

還有部分店面是團裡的產業,有些出租、有些讓團員家屬經營,這也是一筆收入。

至於水稅,重點不在收錢上,而在於對本地的掌控上,負責的分隊要管的不只是水,還有火。

為了避免火災,晚鐘響起後,除了少數獲得許可的工坊以外,所有火源都得熄掉,而我們的人會在哨所點起油燈,晚上也會有人巡夜防火、防盜,第二天清晨再給管轄區的各家借火。

有人管理水井可以確保水源乾淨、防止外敵投毒,收錢可以防止水源被濫用,也可以確認是否有相當數量的外人進入。

而且就像麵包師傅每袋麵包會多給一個以防分量不足,我們也會多給,所以買一桶水的人都會帶兩個桶,每桶裝到七八分滿,這樣確保我們給的份量足,提水的人也不容易洒出來。

何況還有下雨的時候,那時窮人們會把所有可以裝的容器都拿來接水,就不會來買水,我們的人也可以趁機休息。

做的事情對得起收的酬勞,所以本地人都沒有不滿的,就算有幾個無賴漢,我們的拳頭和棍棒也會教懂規矩的。」

「那乾季的時候不會有人因為沒錢而買不起乾淨的水嗎?」客人問道,水道的逕流夾雜大量汙物,大家都知道喝了會腹瀉,井水和雨水才是安全的飲水。

「以前威廉沃茲大人就訂下四條方針,對抗不公不義、維持秩序與安全、保護幼小與婦女、讓願意勞動者能養活自己,以繼承者自居的我等自然要繼續貫徹其主張。

所以我們有安排各種採集物和粗加工品的收購,只要肯勞動,就算是未成年小孩也能賺到錢,同樣的我們這裡也不容許有乞丐,就算斷了手或腳也有能做的工作,那些手腳完好的懶漢需要的是鞭子。」

死去三十年還能庇護一方平民,就算行事稍有瑕疵,那男人也稱得上是英雄。

同樣都庇護一方平民,和克魯貝洛斯男爵相比,那男人的信念更純粹,這使其成為本地的精神象徵,但這種純粹也害死他。

其他三條方針都是安定人心之策,但將那一條放在最前面使得他手段不夠圓滑隱忍,同時也排除掉一些陰暗的作法,更沒辦法像伯尼那樣得到大人物的賞識投資。

就像一位王者可以不任用刺客,但不能不防刺客,威廉沃茲的光明正大讓他身邊缺少為其在黑暗行動和戒備之人,導致最終為平息動亂而選擇獻祭性命。

兩者一個奉獻自己、指引人心,一個成就自己、庇護平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很難說有高下之分。

想到這他問兩人本地有什麼地方可以向那位英雄表達致敬之意的。

連恩和馬倫聽後先是詫異,隨即興奮地告訴他威廉沃茲在本地的故居和墓地,那間房子現在被用來陳列那位當年用過物品的紀念館,每年的紀念日兩處都會有不少民眾獻花。

以往城裡的貴族老爺們對那位大人的事總是刻意迴避,現在竟有貴族要向其致敬,這不就意味著也有貴族認同威廉沃茲的事蹟嗎!這讓兩名嚮導的熱情一下就提高許多。

聽到這位客人要用家鄉禮儀以酒致敬而購買兩桶酒分別送往兩處備用時,收下買酒的白金幣後兩人都暗想,我們買到的酒絕對要更多、更好,不能讓對方比下去了。

準備酒需要花點時間,所以兩人叫來各自團員把事情吩咐下去便繼續陪著客人。

走訪幾條街後穆發現巷道裡嬉戲的孩童雖然衣著簡陋,不少年幼的都光著屁股亂跑,但意外地氣色都不錯,甚至比城裡的孩子還好,很少有面黃肌瘦的樣子,儼然平時有足夠的肉食和鍛鍊才會如此。

他不禁問道「你們這的肉食很充足嗎?我看那些孩子的氣色紅潤,應該平常都有在吃肉。」

兩人失笑道「那怎麼可能!」

連恩說明「就算好肉大都拿去城裡賣錢,本地多半吃便宜的部位和內臟,肉品也比糧食貴得多。

一對夫妻通常會生上幾個孩子,要是平常就給他們吃肉,本地大半家庭都會被吃垮,所以小鬼們只有節日才有機會吃到肉。

不過本地小孩都會在幫忙農活時抓地鼠來烤著吃,鎮外的泥塘雖然水太混濁不能喝,但是可以用蟲子作餌釣到青蛙和鯰魚,也有孩子會投石或自製彈弓去打鳥來賣錢。」

「我們小時候也是這樣,一些孩子還會用跳蛙比賽對賭,看誰抓的青蛙跳的遠,就能贏走對方的青蛙。」馬倫也補充道。

在家鄉的青蛙雖然又被稱作田雞,意指叫聲似雞,肉味也類似,但是個頭大小卻比不上西方產的青蛙。

而且青蛙可以除水田的害蟲卻不像鳥雀會偷吃穀粒,所以東方農民是不允許小孩去捕捉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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