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幽雅宁静的氛围中,佛格沙哑的嗓音显得格为唐突,仿佛在华乐里一节不和谐的音符。身为吟游诗人的他讲过很多亦真亦假的故事,但恐怕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讲起关于自己的故事。
佛格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他印象中的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在街边的小酒馆宿醉回家后,便对着骨瘦如柴的母亲拳打脚踢。他的母亲是盲人,无法自立的她只能默默承受丈夫的欺辱,每日以泪洗面。他遗传了母亲的白狐兽身,父亲常常以此羞辱他们,认为他们生来就是奸诈狡猾的害群之马。他经常反悔当年不该收留他的母亲,应当让她冻死在柯沐镇的街头。
在这样悲惨的家庭中长大,佛格在年少的时候便能够独当一面。他白天出去打杂工补贴家用,晚上在父亲发酒疯的时候,为保护母亲挺身而出。母亲每日都在床边虔诚地祈祷,希望神灵能够将他们母子从苦难中解救出来。然而母亲的祷告没有被神灵听见,在一个无风无月的暗夜,他从外面回到家后,看见母亲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已经断了呼吸。刚刚酒醒的父亲面色苍白地瘫坐在旁边,手里还攥着一片血迹斑驳的碎瓦片。
父亲第一次在佛格的面前露出惊恐的神情,跪在他的面前恳求他的原谅。然而,他的言语中始终没有一丝对妻子的愧疚。他苦苦哀求佛格不要举报他的罪行,他恐惧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牢狱中度过后半生。
“我对那王八蛋最后的一点仁慈,就是没有当场杀了他替母亲复仇。”佛格面无表情地说道,他漆黑无光的眼神充满了对他亲生父亲的绝望和鄙夷。
将父亲亲手送入监狱后,佛格终于摆脱了出身家庭的枷锁。但他迎来的新生并不美妙,由于出生贫寒地位卑微,他在哪儿都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了谋生,他只能忍受无数的白眼和冷嘲热讽,哪怕是最苦最累的活他都愿意干。就算生活不如意,他也在心里默默发誓,绝不会沦落为像父亲那样的败类。他坚信,只要他踏实肯干,总有一天会摆脱困境,出人头地。
年轻的佛格机敏能干,学起东西来很容易就能上手,什么都做得有模有样。许多对他嗤之以鼻的老板,都逐渐对他刮目相看,开始委以重用。但佛格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他不愿拘泥于乡镇粗野的生活,出于对贫困的恐惧,他想要发家致富,跻身上流社会。他想摆脱“过街老鼠”的标签,真正获得他人的尊重。他也想证明自己会通过自己的双手,冲破命运的束缚,走上与父亲截然不同的人生。
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资金之后,佛格辞去了家乡的工作,孑然一身来到了利尼坦的主城温莎。富足繁荣的大城市处处都是发财致富的机会,可那些机会显然不是给他准备的。踌躇满志的佛格在求职的路上处处吃闭门羹,他渐渐意识到,缺少社会关系的他在温莎根本没有立足之地。像他这样无权无势的贱民,只能为南城的那些富商擦鞋垫脚,所有人都告诉他,想要跨越阶级的壁垒在温莎赚钱,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做了许多无济于事的尝试,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从旅馆搬到了贫民窟的石头房,最后他连房子的租金都付不起了,只能与乞丐们睡到了同一条街上。
“再试一次,如果这次应聘还不成功,就打道回府吧。”望着公告栏上铁铺招人的告示,佛格这样对自己说道。
西城的温莎比南城要简朴许多,许多中产阶级都在这里经营着小本生意。比起贫民窟的贱民,西城的居民都过着相对衣食无忧的生活,只要在生意场上打点好官府权贵,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们的日子过得还算美满。铁匠一家就住在西城靠近主街的木屋里,凭着传家的铸铁手艺,他们在温莎城积攒了不少客源和口碑。家主借着生意兴隆,又盘下了一家店铺,因此张贴了招工的告示,想要寻找一个看店的伙计。
佛格便这样阴差阳错地,遇见了自己未来的妻子,他的缪斯女神——安吉娜。
安吉娜是铁匠的大女儿,佛格前去求职的那天,是安吉娜招待的他。看见衣着寒酸脏臭的佛格,安吉娜没有露出半分嫌隙。她热情地将他迎进店中,听明了他的来意后,抱歉地表示家父今日有事出门,但如果他对工作内容有什么疑问,她可以帮他解答。他们坐着聊了许久,安吉娜听说他背井离乡来到温莎城,却因为找不到工作食不果腹,甚至流落街头时,不禁为他落下了同情的泪水。
她让佛格在外间等候片刻,不一会儿,她便从厨房端出新鲜出炉的烤南瓜和面包。“家里只剩这些了,你不介意的话,就吃点垫垫肚子吧。”她质朴纯粹的笑容在阳光下煜煜生辉,耀眼得让他无法移开视线。
冰天雪地的温莎城在那一瞬间忽然变得没那么寒冷了,他千疮百孔的心被她美丽的笑容所填补治愈。这个黑暗无光的世界,因为她的存在,亮起了一盏微弱却温暖的烛光。原本心灰意冷的他,燃起了新的希望,再次拥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
仿佛得到了上天的庇佑,安吉娜的父亲招收了他为徒弟。他事后才知道,如果不是安吉娜为他求情,他根本不会得到这个机会。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会辜负安吉娜对他的信任,要好好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机会。在安吉娜父亲的教导下,他的进步神速,不出一年的功夫,就掌握了焊烙铸铁的技术。年轻的佛格深得老铁匠的青睐,不仅将新店交给他全权管理,还见他与自己的女儿情投意合,不顾他卑微低贱的出身,接纳了这门婚事。
讲到这里,本该是最激动人心的情节,佛格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付提亚心知,如果这个故事不是悲剧,佛格如今就不会坐在这里。虽然他不清楚这些究竟与火刑有什么关联,但他没有打断,耐心地等着这个老家伙整理好心绪,继续讲述这个即将峰回路转的故事。
佛格迎来了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当时的他天真地以为,他终于向世人证明了自己,通过双手换来了美好幸福的结局。然而他没有想到,那远远不是结局,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的平静。即便如此短暂,那段甜蜜的时光仍旧记忆犹新,在他漂泊流浪时的每一场梦里,成为他恍若隔世的温柔乡。
灾难毫无征兆地降临了。
凛冬时节,铁匠铺来了一批定制防具的大单,佛格和手下的几个伙计正在加工加点地赶制订单,店铺的门忽然被人砰地撞了开来。一个中年妇女火急火燎地冲进店里,喘着粗气朝他大喊,“安吉娜被马车给掳走了!快、快去救人!”
佛格看着妇女有些面熟,回忆了半晌,才想起妇女是住在街坊的邻居。安吉娜平时会跟这些街坊的妇女喝茶闲聊,但佛格从不参与她们的活动,只跟邻居混了个眼熟。那胖墩墩的女人急得话都说不清楚,费了半天功夫,他才从她口中听明白事情的始末。
安吉娜像往常一样跟妇女们结伴去赶集买菜,正有说有笑地走在路上,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忽然拦住了她们的去路。看那马车金光闪烁的雕纹,就知道里面的人来头不小。马车里走出一个仆从,说是车主邀请安吉娜进车一叙。安吉娜问他来意,他说是因为车主无意经过,倾慕于她的美色,想与她结识。这一听便是虎狼之词,安吉娜立即严词拒绝,谁知那家仆见她不从,直接对她上手动粗。几个妇女吓得面面相觑,害怕得罪车里的权贵,犹豫着不敢上前制止,当时四周围了好多路人,愣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安吉娜说话。
安吉娜就这样被人强掳上了车,她们眼睁睁地看着马车扬长而去。“事发之后,我一刻都不敢耽搁,立马跑过来找你了!我看见马车往皇宫的方向去了,你现在去救安吉娜,说不定还来得及。”女人急得眉毛都拧成了麻花结,一个劲儿地催促他,好像这样便能减轻心中对安吉娜的亏欠。
皇宫……当时佛格的心里便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佛格跨上岳父用来拉货的马,朝妇女指的方向扬鞭追去,一路跑到皇宫外墙巍峨入云的立柱前,也没有看见马车的踪迹。他调转马头直接去了官府,却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三天之后才勉强以失踪案报了上去,没找几天,案子又石沉大海。后来,岳父动用了身边的关系,总算打听到了一点关于女儿的消息,可那人却劝他,“你不是还有两个儿子吗,照顾好他们吧,至于你家那姑娘……唉,你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吧。”无论岳父如何求情,那人死活不松口,后来塞了不少银子,他才透露了一点线索,“你家姑娘得罪的是宫里的人,别再纠缠了,小心惹来杀身之祸……”
佛格的岳父是个开明人,他没有被旁人那番重男轻女的言辞说服,他的女儿被人强掳,无论如何都找到她的下落。他将家中的事务临时托付给佛格后,便启程去了皇宫。佛格想要跟着他一起去,却被他厉声阻止了,“你不能去,这家里总得有一个主心骨。”他的话意味深长,似乎早已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
岳父离开后,佛格没有勇气回家把这件事告诉岳母和弟妹。他独身坐在空荡荡的铁器铺里,脑海里回想起和妻子经历的点点滴滴,眼泪唰地便掉了下来。此生对他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岳父,一个是他长相厮守的女人,他无法想象失去他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从来没有相信过神灵,可那天他却破天荒地跪在了店里祭拜的神像面前,他甚至都不知道神灵的名讳,只是一遍又一遍流泪祈祷,恳求妻子和岳父平安无事。
然而事实证明,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灵。
岳父回来了,与他一同归来的,是缠绕在他身上的裹尸布。岳父的熟人冒死将他的尸体从乱葬岗里捡了回来,也捎来了他临终前写下的遗言。一块巴掌大的黏土片上布满了带血的指甲印,他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刻下了这几个猩红醒目的大字。
安吉娜已死,凶手是亲王埃蒙德。跑,快跑!
——跑吧,复仇是无济于事的,该做的他都已经尝试过了,他的死亡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这些渺小的蝼蚁无法撼动大象,一切的抗争都没有任何意义。趁着他还没来得及对他们痛下杀手,赶紧离开温莎,不要回来。
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
佛格带着他的岳母和两个还未成年弟妹,逃到了偏僻的乡镇。他将所有攒下的钱全部留给了他们,之后便向他们告别,再次踏上了流浪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翩跹而过,他一天一天地老去,而记忆里的安吉娜依旧年轻美丽。有时他忍不住怀疑,曾经那段甜蜜美好的岁月,究竟是否真实存在过,抑或只是他的一场美梦。酣醉在梦中的他无法自拔,无法面对凄冷孤独的现实,无法抛下他们继续前行。
他再次成了人们口中的“过街老鼠”,但被命运耗尽了所有勇气的他,已经无力反驳了。白天沿街乞讨,晚上风餐露宿,如果有多余的闲钱,就去卖最便宜劣质的酒,喝得烂醉如泥,就像他的父亲那样。只有在梦见他们的时候,他才能感受到自己还活着,活得那么卑微狼狈,一贫如洗,一无所有。
“那种痛苦你根本无法想象。”佛格目光浑浊地仰视着头顶的吊灯,他的手在衣兜里摸索着烟卷,但除了兜底沉甸甸的金币,就别无其他了。他像是条在快要在海里溺死的淡水鱼,烦躁地抓了几把头发,“算了,你小子什么都没得到过,压根不懂失去是什么滋味。跟你说这些,简直就他妈在对牛弹琴。”
……哪怕讲得这么动情,也不忘损他一句。付提亚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催促他赶紧继续,“后来呢?”
“后来,我觉得那么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豁上性命赌一把,杀了那个王八犊子。那狗屁亲王就算有三头六臂,也就只有一条命。要是他死了,我就给安吉娜报仇了,我死了,正好跟家人团聚。”
时隔八年,佛格再次回到了温莎城。与八年前一样,他仍旧衣衫褴褛孤身一人,但这时的他已不再年轻,他的眼里也没有了炽热的雄心壮志,如同一片荒芜孤寂的死海。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回到了这座他又爱又恨的城池,他没有着急进宫,因为岳父已经替他证实过,入宫进谏只会被杀人灭口。既然无法光明正大地将埃蒙德的罪行公布于世,那他便另辟蹊径,用阴暗的手段以恶制恶。
“我终于等来了绝佳的机会。女王临盆期间,向宫外召集祭司进宫祈福。我就混在那帮神棍里,神不知鬼不觉地遛进了宫。我盘算着这么重大的日子,王公贵族定会到场,到时候随便找个机会刺杀亲王,任务就完成了。谁知道,你小子他妈的坏我好事,因为一个破预言,我连埃蒙德的人影都没见着,莫名其妙地进了地牢,差点就被绞死了。之后的事情,你大概也都知道了。”佛格不悦地皱起眉头,好似不愿回想那晚发生的事情。
“喂,老东西,你能不能说真话,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相信你之前说的那个故事,就是当年的全部真相,你肯定隐瞒了什么。”付提亚忍不住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