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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被毁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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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啊,冷光啊,刹住那飘散的云烟,驻足哪怕一眼——”

空荡的歌声有些闷,突兀地在室内唱响,锦书本来就没睡,听见声音就去找来源,发现是秦云雁的手机。

摸兜掏手机,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备注是【大祭司】。锦书沉默一秒果断挂断。

秦云雁也被吵醒了,看见他的动作什么也不说,迷迷糊糊地抱住锦书的胳膊蹭蹭,声音有些哑。

“几点了?”

“十二点半,再睡会儿吗?”

“不了,下午还有三个会,要准备一下……”秦云雁打了个哈欠,挣扎地坐起来,又放空大脑发起了呆。

锦书没控制住揉了揉秦云雁乱糟糟的头发,响起那铃声他在车上听过,问道:“换手机铃声了?”

“嗯,老梁以前的歌,叫《勿驻》。”

“可歌词不是请云烟停下吗?”

“但最后一句是:‘请还他以恣意,请留我以回忆,随着白光远行啊,莫回望啊莫留恋。’”

秦云雁边放空边哼着这歌最后的悲伤曲调,与锦书在车载音响上听到的宏大的告别不同,他唱出来的更有万念俱灰的意味,仿佛在说:

我那已经死去的无望的爱人啊,别回头了。我已入空谷,看破了世间万物。我会守着古寺青灯,直至年华消逝。

锦书听完默不作声,心里暗骂梁松云自己失恋还写出来让别人一起哀嚎。转头把秦云雁的手机铃声换成《猿啼》。

一首全是猴子叫的纯音乐。猿声跌宕起伏,讲述了一群猴子在丛林中嬉笑玩闹的景象——这是歌曲的介绍。但实际上就是一群猴子乱叫的声音。

他满意地点点头,期待秦云雁的反应。

……

锦书读书很快,一个小时看完一本两厘米厚的古书都没什么问题,可秦云雁书柜里这三十本书他却足足看来一个月。

还没等他从书里出来,喜庆的红色就悄悄出现在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卖鞭炮的小帐篷搭了起来,各种样式的烟花吸引孩子们缠着家长购买。窗花与白雪相呼应,互道一声新年快乐。

锦书又一次带着各种礼物来到归雁。要过年了,这周的工作日加上今天也只剩两天了,他作为老板家属关爱一下员工。

反正就是些坚果果脯糖果巧克力,过年家家都用得着。

他也不是每天都来,平均一周来两次,剩下时间用通讯器给秦云雁打电话,煲电话粥。

隙间客栈出品的通讯器能模拟本世界的通讯装置,也会自动生成电话号码。

于是秦云雁看着那串电话号码越看越眼熟,还记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秦云雁也在知道锦书电话时就给他设定了专属铃声。他平时用视频通话的多。其他生意上的事也是用另外一个公用电话号码。

这让锦书很遗憾,也不知道秦云雁什么时候能发现他把他的私人电话的默认铃声换了这件事。

最后这两天人心也散回家了,工作效率也不高。

之前《异界奇闻》和《长风起》的项目早就结束了。归雁出的盲盒销量比剧组那边的都高,《长风起》历经波折终于是拍出来了,反响还不错。

今年做了两个热门综艺,大获成功,索性打算上班最后一天订个酒店开年会。

锦书来给秦云雁送加绒的羽绒服,秦云雁这个月神色红润了不少,也胖了些。

秦云雁每次偷着抽完烟都要开窗放味。有次午休窗户没关,给冻感冒了。

锦书看着裹在被子里的秦云雁又气又心疼,然后在姜汤里加了黄连。

苦不死你。

但喝完药的索吻就没那么美妙了。

那个吻锦书这辈子都不想回味,太怪了。

“明天公司年会你来参加吗?”贾晴叫住要往回走的锦书,问。

“参加,云雁旁边给我留个位置。”锦书答,他道了个别就飞一般跑了。今天下午他打算去那个石窟。

他不过才看完一辈子的思念,前面还有八辈子的执念呢。

传送门一拉马上就到,十分方便。

他经常下午过来,这时太阳正是热烈的时候,石窟里却是一如既往的冷。斑驳的光影绕过树枝的遮挡从上面那个洞口投了进来,都落在中心那座立像上。

他的像上挂了层薄雪,但更多的雪都被山壁挡住了。不得不说这里的设计真的很绝,石像的位置可以被不强的日光月光照拂,却受不到雨打风吹。历经百年时光还是没什么破损与腐蚀,洁白如初。

锦书从没想过看自己的脸也能看呆,也不管有没有灰,他坐在蒲团上,托着腮,静静看着这坚硬石像下柔软的心。

石窟里每一个字都能提取出相应的记忆片段,这里像个人造的记忆长廊,甚至令锦书的异能为之共鸣。

他随手一点都能看到那奔波的身影,那慢悠悠向他而来的灵魂。

但这次却有所不同,他闻见了火药和杂尘的味道。有爆炸声,有崩塌的声音。吵吵闹闹的,打破了这旷野般的宁静。

刚从传送门出来就看见那石像从根部炸开,完美的脸裂开,蹦出无数尖锐的碎片,一寸寸断裂,一段一段、沉重地砸向锦书。

就像当年被蚕食的身体,渐渐崩溃的精神。

黑暗降下来了,无从躲避。

锦书下意识向后躲,却发现身后已是一片废墟。那些篆刻着酸甜苦辣的字迹全部消失,只剩杂乱无章的碎石。

完了,全没了。锦书瞳孔骤然收缩,也不管接了一身灰,尖锐的石头将自己额头砸出血来,心里空了一瞬,眼前红光闪烁,血液滴滴答答流了下来。锦书抬手擦掉,然后只剩慌张。

这里是秦云雁的存档点,是他七百年不迷失的锚,见证了太多迷茫与徘徊,好不容易见了光明又被恶意毁掉,变成废墟。

云雁会生气吧,他最近的状态可不太好……

锦书蹲在地上,拨开碎石,发现地面的字也被破坏掉了,周围还噼啪响着电线最后的倔强。

记忆碎片在消散,是他未曾参与的、留不住的时光。

他抬头望向上面的洞口,没有暖阳,才发现今天是恼人的阴天。

他死的那天也是这样灰蒙蒙的天,在他人崩溃的喊叫中被压在淤泥之下,慢慢窒息,什么也做不了。

“炸完了?大人说要把这个碎了的搬回去……谁知道摄政王为什么爱石头呢?变态吧……长得倒是不错……”

听见这群不速之客的言语,锦书深吸口气,努力摁下疯狂抖动的锁链,杀戮的影子在咆哮,要那些人为自己恶劣的行径付出代价。

不能杀人,至少现在不能。

自厌的龙也冒出头来,也被锦书压下去。

锦书冷着脸站起身把兜里的烟骨拿出来,让其组成一个棍状的武器,试着转了一圈,破空声回荡在空间里。

重量偏轻,但硬度不错。长度比臂展长些,全棍呈黑色缠着一条蜿蜒的暗纹。

不能太尖,不然对方容易死。不用异能,因为那样不公平。

锦书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忽然笑了起来,无声冷笑,琥珀色的某种燃起来名为兴奋的火。

他一个月没揍人了。

来的人看见光,招呼后面的人跟上。总共四人,带着个小车,要把一些东西搬走。最后一个人后脚刚踏进石窟,锦书就开始行动。

骤然间,石窟里唯一的光被遮住,四人被吓得乱了一瞬。为首一人刚想转身指挥其他人打开手电,就没了声。

锦书一棒子招呼在他后脑勺上,扫堂腿把对方绊倒,同时发力一扭那人想要拿枪的手,卸掉了枪。

看那人倒下后,又补上一棍子让其无法起身反抗。

剩下三人很快反应过来,训练有素地背靠背围成一个圈,都有枪,咔嚓几声都上了膛。

锦书向来不怕这个的。他匿在黑暗里,琥珀色的眼眸微微发亮,似是自然里最诡异的猎手。一双眼中不仅有对猎物绝对的把握还有对笼中之物的挑逗。

冷笑道:“枪可不是这么玩的。”

他眼尖地看到有一个人身体在发抖,想起了之前那个一枪把自己脖子射穿的小孩。

复皇是吧,新仇旧恨一起算吧。

……

三分钟收拾完敌人,锦书靠在一块相对大些的碎石上,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挤出水来。

周围是一片废墟,空气中飘着散不掉的烟尘,扇两下来得更多。

他就算把复皇都给团灭了也复原不了原本的石窟。

锦书思量一阵,手抖地打开联络器,找到备注为【留守老人】的联系人。

对面很快接通,传出了莫琅的声音。“怎么了,情绪又炸了?”

锦书深吸口气,连声音都有些抖。刚才那一幕让他想起了无助的时光,那绝望隔了几百年仍让他心惊。

“老莫,我遇到一件很严重的事。”

对面沉默两秒,忽然爆发:“你被夺舍了吗,怎么好像哭了,你是锦书吗?是的话叫声爹来听听。”

锦书:“……”

“滚。”

“行啦,怎么骂人呢?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

……

刚挂了莫琅的通话,安下了心神,新的电话又打了进来。锦书看了一眼,努力恢复正常的嗓音。

“喂?哦,我马上回去,晚饭吃什么?”锦书从秦云雁之前住的那个小房间里找了几根麻绳,边测试绳子的强度,边打着电话。

秦云雁在菜市场,声音乱糟糟的:“炒个扁豆,做个蛋花汤,你还有什么想吃的?”

这个点菜市场的人还挺多,他看他常去的那几个摊位的菜卖得都不少。

锦书边把拖着四个人集中在门外丛林的空地上,边回:“想吃红烧肉。”

“成,你记得把饭煮上,水别加多了,也不用加什么调料……别加其他米!高粱米小米黑米都不要,就是普通的大米饭……这排骨今儿多少钱一斤……”

锦书有点忘了这种绳子该怎么系,把手机调成扩音模式,试着怎么才能把这个结系死。

是这么绑吗,不对,这好像是之前在云雁收藏夹里看到的情趣绑法。还是这样?这样好像是绑猪……

有个脸肿了的像是要醒了,锦书顺便又给他了一手刀。

“好~我不加其他东西……嗯马上就回去,先挂了哈亲爱的,有点小事要处理……嗯嗯,就是绳子解不开了,没什么事。好的……拜拜,一会儿见。”

打完电话,四个人已经像被螃蟹一样被绑了个结实,锦书就不信这样还能跑。

四只“螃蟹”又被一根绳子牵着,都拴在插在土里的棍子上。

他从这些人身上搜出了复皇的身份牌,都是杂兵,带队的是丁级。锦书琢磨了一下,正想着怎么把这几个人交给警察。

拖着他们走有痕迹,就把他们放这里也不是方法。

忽然一声短促的车笛声传入锦书的耳朵,他发现这群人似乎还有同伙。

他拔出插在地上的棍子,顺着笛声过去……

“脖子上怎么回事!”秦云雁感觉自己像养了只猫,每天得看猫有没有自己开窗户溜走,每天得投喂,还得看自己猫有没有和野猫打架。

这不,眼尖的他忽然发现锦书脖子上有一道五厘米左右的红痕。

锦书才感觉自己养了只猫,天天得担心自家主子吃好没,睡好没,每天回家主子还得在自己身上嗅一圈,看看有没有撸其他的猫、沾没沾腥。

刚才没想到解决了驾驶位的人,正在想莫琅给他的解决方法,没注意座位底下还有一个。匕首顺着脖子留下一道不浅的伤口,血液不过一会儿就把他穿的衣服染红了。

于是发了怒的锦书就把那六人都攒进了面包车的后座,拿上衣勉强把血按住,把车开到了公路旁十米左右。

放那里吧,要是明天早上没被发现他再帮忙报警。

把自己留下的痕迹都给清除,锦书很小心,处理第一拨人的时候就戴上了手套,现在虽然被割伤了也没让血流到车上。

开到目的地后,他以最快的速度开传送门回到了家,将沾着血的衣服洗干净,换了个高领毛衣。

莫郎没有骗他,这具身子的恢复能力真的很强,等他换衣服时血已经自己止住了,煮饭时已经开始愈合了。

秦云雁感冒鼻子塞住了,也闻不到味道,就没有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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