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隽林邀请孙言盛一块去爬山,孟突突也一块去,这是他们老师布置的作业,说是这样既能够增进亲子感情,同时也能带领小朋友领略大自然的绝美风光。
“我是都没问题,不过看你要什么时候去了。”
孙言盛告诉他,下午太热,早点孟隽林又起不来,晚上去的话怕是要留在山顶喂蚊子。
“那就早上。”
“行,到时候我来喊你,希望你过后别把我的电话拉黑。”
为了弥补自己这周末不能睡懒觉,孟隽林决定将这周每天的起床的时间调后,但孟突突不想坐宋朗森的车,所以主动把闹钟的时间调前了,导致最近变成了孟突突主动喊孟隽林起床。
“爸爸!快起床吧!车子要飞走了!”孟突突的两只小腿蹬蹬蹬地往孟隽林的房间跑。
孟隽林看一眼时间,又把脑袋缩回去了:“再睡五分钟。”
过了五分钟,孟突突又跑过来了,揪着孟隽林的耳朵:“爸爸,时间到了!”
孟隽林被孟突突吵得实在没法子,只能认命般地从床上起来把孟突突系错的扣子解开再重新扣上,他眯着眼睛看镜子里的自己,果然自从小孩上了学,自己都憔悴不少。
“你的牙齿刷干净了吗?”
孟突突龇着牙给孟隽林看。
“脸呢?”
孟突突把左脸凑过去给孟隽林检查,孟隽林捏了捏,被吵醒的烦躁心情消散了一些,心想无论宋朗森过不过来都挺好,他来自己就可以多睡几分钟,他不来孟突突的自理能力突飞猛进。
果然,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孩,外界的推动力就是比内在的驱动力强啊。
孟隽林之前就和宋朗森说了,让他这段时间不用来接送,一来他确实也忙,二来孟突突根本不吃他这套,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起码宋朗森每天带来的早点他都吃完了。
他带着孩子先去楼下的早点铺子买早餐,孟突突前几天说要吃肉包,孟隽林买了,但小孩压根没吃,吃一口说一句,要么是这皮太厚,一口下去都吃不到肉,要么说肉太少,没几口就吃完了。
孟隽林说那以后不给你买包子,干脆给你买一个肉饼挂在脖子上,饿了就啃一口,纯肉,童叟无欺。
这回孟隽林就不给他买肉包了,换了一家店要了一屉小笼包,然后拉着他的手去等公交车,他坐到公交站台的长板凳上,看孟突突拿起一个小笼包咬了一口然后又把它丢进了塑料袋。
他轻轻拿指节敲了敲孟突突的头,怎么回事?以前没发现你这么挑嘴啊。
“是皮太厚还是肉太少啊?”
孟突突看到孟隽林带有警示意味的一眼,他的脖子往后缩了缩,小声道:“里面有姜,不好吃。”
孟隽林拿了一个小笼包尝了一嘴,确实,应该是店主的饮食习惯,小笼包里面不仅放了葱还放了姜末,孟突突平常不算挑嘴,但姜是他为数不多的忌口之一。
他叹了一口气,也不想生孟突突的气:“那去学校门口给你买粥喝好不好?”
车来了,孟隽林带着孟突突排队上车,本来一个接着一个也能坐上车,偏偏有些人喜欢挤,没人让着他,大人挤不过他就挤小孩。
孟隽林见孟突突被推搡着快要摔跤了,情急之下拖住了孟突突的背,但是他自己却没站稳了。
比起要和大地来个背对背拥抱,让孟隽林更头疼的是他八百年没当众出丑了,这次怕是逃不掉了,结果他的腰被人稳稳地拖住,那个人往前推了他一把,帮孟隽林避免了这次意外。
“谢谢。”
孟隽林觉得这段时间他这两个字说的频率很高,扭头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这里大家都急着上车他就没问,等上去了发现有人给孟突突让座,他让孟突突自己抓好扶手坐稳,找了个空位置站好才问宋朗森怎么来这了,宋朗森说送孩子上学。
“突突不想坐车,我只能这样。”
“你真是,”孟隽林语气十分无奈,“我以前就想问了,你是不是很喜欢小孩?”
这时公交车一个猛地拐弯,宋朗森的身体随之紧贴上孟隽林的后背,要开口的时候嘴巴正好擦过孟隽林的耳朵,明明知道是意外,孟隽林的心还是颤了颤。
“以前我妈总说我是小孩的克星,从小到大周围亲戚的小孩都不喜欢我,邓晏也是一样,那个时候我小姨和姨夫吵架,把他暂时送到我们家来,我妈让我带着他玩,但只过了半天他就说他宁愿回家也不想和我在一个屋檐下。”
“我说我不是小孩的克星,小孩是我的克星,我觉得他们吵,我问她你说小孩子怎么这么会哭呢?无论是抱在手里的还是牵在手上的,听到他们哭我就受不了,我妈说那是因为他们不是你的小孩,等有一天你有小孩了,你做什么你都觉得是对的。”
“血缘真的是很玄妙的东西,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虽然我不知道突突是谁的小孩,但我就是觉得他和别的小孩不一样,就算他哭,我也觉得他真的好可爱。”
“所以,与其说我是喜欢小孩,不如说我是喜欢突突。”
孟隽林毫不怀疑宋朗森这段话的真假,在他失忆的那段时间,他作为一个旁观者都觉得宋朗森实在是很宠孟突突。
如果孟突突要星星要月亮,说不定他还真打算去摘,想想也是,喜欢这件事是互相的,如果他不喜欢孟突突,孟突突也不会那么喜欢他了。
“别跟突突说是我买的。”
宋朗森悄悄往孟隽林的手里塞了一个塑料袋,孟隽林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东西,觉得宋朗森这接送孩子也太卑微了些。
放着豪车不开来挤公交就算了,这下连送早餐都要偷偷摸摸的,为了不让孟突突认出,甚至特地换掉了餐厅上印有Logo的牛皮纸袋,真是将“做好事不留名”这几个字贯彻到底了。
宋朗森跟着他们一块在了车,但是宋朗森没有出现在孟突突的面前,孟隽林带着孩子去早餐铺买包子,趁着突突不注意将宋朗森的包子和自己买的包子掉了包。
他把孩子送进了幼儿园,回头去找宋朗森,宋朗森在一个早餐铺子里坐着,两条长腿在矮小的桌子下没有伸展的地方。
孟隽林见他正表情严肃地打电话,他走过去的时候宋朗森已经收起了表情,正好他点的三鲜面和辣椒炒肉粉端上来了,不辣的那碗是他的,辣的是给孟隽林点的。
“如果不高兴的话没必要在我这强颜欢笑,我又不是要和一个假人谈恋爱。”
孟隽林被呛住了,一半是因为碗里的辣椒,一半是因为自己的话,苍天可鉴,他真的就是嘴快说出来的,宋朗森拿纸给孟隽林擦眼泪,又叫店主拿一杯凉白开过来。
“我没强颜欢笑。”
孟隽林在闪烁的泪光中瞥见宋朗森的笑容,莫名想到“小人得志”这四个字,心想你不用特别说明,这个我看得出来。
据宋朗森话里的意思,好像是公司出现了一点事要他去处理。
“那你不是得尽快回去?”
“不急,也不差这一时半会。”
宋朗森口中的“一时半会”就是陪着孟隽林从孟突突的幼儿园乘公交车又坐回他家里,回去的路上没有那么多人,他们俩到后面选了两个并排座位坐下,孟隽林想着刚刚的事情,打定主意不开口,他希望宋朗森也别说话,最好把之前的事情忘记。
目的地很快就到了,宋朗森不知道是有心事还是真的听到了孟隽林的心声,一路上两人默默无言,宋朗森把孟隽林送到门口,夸赞了一番他安装的新门铃,然后就要离开,孟隽林叫住他。
“你……量力而行,不要太操劳了。”
“嗯。”
两个人隔着几步路站了一会儿,孟隽林问他不是要忙?怎么还不走,宋朗森说你看着我,我就不想走。
“太肉麻了。”孟隽林说着转过身要回家去,脚步还没迈开,他感觉身后一阵风轻轻地刮过来,紧接着是宋朗森的怀抱,宋朗森从背后抱住他的时候,孟隽林听到他在耳边说了一句。
“忘了一件事,今天还没和你说早安。”
“你比楼下刘大爷养的鸡还敬业。”孟隽林嘟囔一句。
宋朗森就像那阵风一样,很快就松手离开了,孟隽林回去又开始想自己今天说漏嘴的事,他躺在床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宋朗森在背后抱着他,在他耳边说喜欢他。
有人按门铃打破了这个梦,孟隽林想这个时候谁会来找他,他透过可视门铃去看,是一个女人,打扮得十分得体大方,黑色长发高高盘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贵妇大驾光临。
孟隽林想到自己买这个可视门铃的初衷,他问了一句是谁。
女人细声细语地答道:“是孟先生吗?我是宋朗森的母亲,贸然来访,叨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