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十二年后。
仁爱院。
沈曙雀抱着一箱零部件回来时,乌修平正在洗手。
陶瓷洗漱盆上残留不少淡粉红色的血迹。
沈曙雀放下零配件,“不是给富二代当保镖吗?怎么回事。”
乌修平抬手,将陶瓷洗漱盆上的颜色擦去。他抬头,看到生锈镜面中两个残存的巴掌印,以及印记下属于自己的脸,一股恶心涌上心头,“没什么。”
沈曙雀手套都没换,跑来查看乌修平的状态,“他打你?还是让别人打你?这份工作也是那个老鼠推荐的吗?”
“真没事。”乌修平再次擦拭水珠,走到墙角蹲下。
他头顶是镶嵌在水泥里的褪色十字架。十年前乌修平还有机会抱着红颜料,小心翼翼给十字架上色,祈祷再来一个好心信徒给仁爱院捐款。十年后他完全没有这种幼稚想法,只想不要出现什么极端神灵教徒找事。
“阿雀,适合我的工作本来就少。”乌修平疲倦道:“你不要这么说穴鼠先生。他会不高兴的。”
沈曙雀头发都炸起来。她强硬掰起乌修平的脸,橡胶手套在伤口上狠狠一按。
乌修平毫无反应。
他从额角向下颚的两道贯穿伤再次沁出血丝,配合原本就有的各种伤痕,已看不出乌修平本来的五官与面貌——自仁爱院收养乌修平起,他就是这种样貌,不满周岁的小婴儿脸上、身上遍布伤痕,任何治疗术和卷轴都对此无效——哪怕成功疗愈,几个呼吸后,伤痕会从内部再生长出来,撕裂皮肤。
乌修平反而要承受双倍的疼痛。
“你要一直受那个家伙摆布吗?”沈曙雀大叫,“走。我给你包扎下。”
乌修平拒绝,“晚上还要去工作。包扎的话……雇主会不开心。”
他那怯懦的姿态看得沈曙雀火大。她气呼呼冲去屋里,叮叮当当又冲出来,将一管软膏丢在乌修平身上。
“平叔看到你这样子,一定很失望。”沈曙雀道:“他差点把你治好。你给我稍微在乎下自己。”
乌修平说不出话。
平叔。他念着这两个字,艰难从墙角爬起来,握着那份软膏迟迟没有动作,“当时,是你接受治疗就好了。”
“屁话真多。我能治好早治了。”沈曙雀拍拍手套,捡起纸箱,“我去工作了。你给我打起精神。”
现在是下午一点。
想起昨天荒诞行程,今天要再来一遍,乌修平头疼起来。他克制自己不去想三年前平叔的失踪,也不去假设平叔没有失踪,仁爱院会过上好日子。
幻想另外一种可能,不能让生活变好。
但在赶到工作地点前,乌修平还是忍不住想起三年前那场莽撞告白。
如果自己没有莽撞地向平叔告白,事情会不会不一样?
乌修平换上工作服,套上口罩。这次的雇主不喜欢看见他这张脸,又喜欢用他这张脸吓唬别人。乌修平上岗第一件事情就是遮好自己的脸,过去二十来年他也习惯如此。
没有人会喜欢这张脸。这一切太正常了。乌修平思绪飘忽,他想:平叔或许没有死在副本中,而是活得好好的。
他不愿意再来仁爱院……仅仅因为自己是个恶心的同性恋。
*
乌修平是个天生的同性恋。
他意识到自己的不正常,起源于初中一直霸凌他的男同学们。无数个夜晚,乌修平咬着牙幻想一拳打掉对方的牙,生吃掉对方的肉。第二天早上,乌修平又不得不在众多霸凌者的铁拳下,接受他们的羞辱和殴打,被取各种侮辱性的外号。
他们习惯使唤乌修平,手段和训狗如出一撤。
沈曙雀听说这件事情后,往书包里装石头,抡着和那些男孩们干架。
“再被我发现你们欺负他。”沈曙雀那天扯着袖子擦血,呸呸吐口水,“我把你们屎都打出来。”
那些男孩似乎被打怕了,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来找乌修平麻烦。乌修平一边哭一边牵着沈曙雀的手往仁爱院走,在路上遇到了来做义工的平安生。他给沈曙雀止血,教育乌修平下次要主动出击,别让女孩子冲在前头。
“曙雀,你别忘了身上的诅咒。”平安生不忘教育沈曙雀。他总这么振振有词,给他们两买了烤肠后,牵着两人慢慢往仁爱院走,“抓紧吃完。要别的孩子看到,叔叔的钱包就遭不住了。”
十三岁的乌修平用力嚼嚼,就着口水咽下去。
当天晚上,他梦到自己浑身赤条条,狠狠鞭打那些霸凌者。他将他们翻过来,掐住他们涕泪横流的脸,一股飞升的快感冲击少年人的意志——他醒过来,不敢开灯,抱着裤子蹲在水井边,搓了搓半天找不到晒的地方。
沈曙雀和乌修平睡在同一屋,半夜见到这一幕,肆意嘲笑:“你尿床了?”
“……”乌修平目光闪避。
仁爱院里没多少正儿八经的衣服,外穿的裤子也不讲究。乌修平本的裤子洗了,就不得不找沈曙雀凑一凑。在整个仁爱院里,除了他没有人敢找沈曙雀穿裤子。
偏偏沈曙雀要问个明白,“啊呜,你真尿床了。”
乌修平转身,“不借就算了。”
“怎么?你要找燕语姐借裙子穿?”沈曙雀嘲笑,“呀。你该不会梦遗了吧,梦遗是什么感觉——啊呜。啊呜。你给我看看你的脸。”
乌修平脸上全是伤疤,看不出脸红。他又实在恼羞,两个昨天才并肩作战的朋友你一拳我一拳打起来,最后沈曙雀更胜一筹。女孩笑嘻嘻要乌修平说出缘由,听着听着,笑容僵硬住了。
“你梦见和男人……那个?”
“嗯。”
“你别和我说,你想艹那些王八犊子。”沈曙雀连续骂了好几个脏字,“啊呜,做人要有点洁癖。”
乌修平将脑袋埋在臂膀中,“我又不能控制自己想什么。”
“我不管。你要和那些霸凌者好上。我打死你算了。”
如此。乌修平克制自己不去想艹那些霸凌者。十三岁的男孩不觉得这是爱,他想不明白那些男孩们有什么吸引自己的点。他尝试交仁爱院之外的朋友,可对方往往看到他的脸,面色大变,接着小心翼翼或强忍不适探寻伤疤原因。
乌修平知道。
他是平安生与搭档们从垃圾桶里捡来的孩子,年龄不详,生辰不详,使用技能也无法追溯身世,脸上的伤疤修复后又撕裂。大人们揣测他的脸写满复杂的前尘往事,乌修平却觉得很无聊。
他没有和女孩谈成恋爱,也没有和男孩谈成恋爱,专心训练升级,立志未来加入平叔所在的副本小队。
十五岁,正是转职的好年龄。
乌修平努力练到10级,转职为刺客,升入高中。高中三年,他努力打怪升级,用尽一切力气,还是没能突破15级,无缘大学,也无缘平叔的副本小队。
“没关系。”时年三十四岁的平安生鼓励乌修平,“我们平平安安就好。”
他说话时,宽厚的手掌落在乌修平肩膀上。一股强烈的重力带着数年来温和的长者气质包裹住乌修平。他仰起头,首次仔细打量自己的恩人、长辈、叔叔、生命中唯一一位男性引导者的样貌:旧时代东亚混合一些中亚血统,面部平整,眉目浓烈,嘴唇丰厚,下颌点缀一颗小痣。
完蛋。
乌修平久久的盯着那颗小痣,彷如一把上膛的枪抵住脖颈,迫使他仰起头看着平叔的咽喉,吞咽口水。
完蛋。
“怎么了?”平安生停下脚步,一米九的大个子低下头询问,“只是一场考试……明天叔叔问问老朋友,应该有适合你的岗位。”他为消解乌修平的不安,喋喋不休说哪里哪里缺刺客职业,哪个哪个副本队又缺人。
乌修平只想进平叔所在的小队。
“叔。我可以去你们那打杂吗?”
“有点难。”平叔是队伍里的治疗师,他做不了这个主。第二天,他委婉告知乌修平,想要加入他所在的小队起码要达到40级。
“过段时间要去新副本开荒。”平安生道:“我也能理解队长卡等级。修平,不要灰心,15级其实能加入不少初级副本队了。我再帮你找找。”
乌修平觉得不用了。
他老老实实找了份送快递的工作,利用刺客的速度天赋干活。不过三周左右,他因容貌吓到一些客人,遭投诉丢了饭碗。后来又去下副本刷基础材料、进工厂、上工地、帮人倒卖资产……可惜每一项都没有做很久。
19岁的乌修平和19岁的沈曙雀都没有找到工作。
在他们19岁这一年,平安生决心参加45级新副本的开荒。他与他的伙伴们为这件事筹备三个月,终于启程。
启程前一天,乌修平下定决心。
他与沈曙雀去荒坡采了不要钱的野花,小心包扎成一束,送给平安生,“平叔,我喜欢你。”
“什么啊。忽然送这个还说着种话。”
“我。”乌修平直视着面前的长辈,用光19岁所有的勇气,“我喜欢平叔,是真的。是想要成为恋人的喜欢。”
他说完,用力闭上眼。
久久地,除了呼吸声,便是花放到地上的声音。
“乌修平。”
乌修平睁开眼,他看到阳光下,从小牵着自己手的宽厚的影子左右摇晃,一步两步退出自己的视野。
“你还小。”
“我成年了。平叔。”
“不。你还小。对。”平安生捂住嘴,一副快吐出来了的表情,“你还太小了。回去想想。不准说这种胡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