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英国伦敦
九月入秋,大本钟在整点准时响起深沉铿锵的声音,伦敦的临河街道已被金黄沾染,鎏金色的树叶飘满长街,凉风习习,枯黄的树叶在地上随风顺着行人行走的方向翻滚,争先恐后的向着前方找到一个可以容纳自己的栖息地。
圣詹姆斯公园内的一条棕色木质长椅上,一个穿着浅卡其色的长款风衣,脚踩中跟裸色高跟鞋的长发女生正坐在上面,专心致志的看着手里英文版的《津巴多普通心理学》。
温柔的暖光洋洋洒洒的落下,照耀在她的发丝上,显得一片柔和美好。夕阳斜坠,一缕光静静的落在她的侧脸,流淌过她的轮廓。缀着淡淡金色光点的密长睫毛偶尔颤动,像秋天里最美的一副静画。
这时,有一位穿着花T恤和蓝色大短裤的金色卷发碧眼帅哥向前与她搭话,口中说着一些浅显易懂的英文,大概就是什么“lover,partner,please,contact detail”之类的话语。
女生注意到后将自己落在书上的发梢往耳后挽了挽,抬头看向面前的人,微笑说了声:“Sorry.”
卷发帅哥并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而死心,他直直的看向这位女生,伸出充满结实肌肉的手臂,嘴里说着什么“Give me a chance”,表示想好好认识一下她。
但面前的女生只是将手上的书轻轻合上,站了起来,依旧笑着摇了摇头:“I apologize, but I already have someone I like.”(抱歉,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面前的卷发帅哥饶是再奔放热情,听到她这么说后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遗憾的耸了耸肩,踢踏着阿迪的拖鞋走了。
卷发帅哥走后,不远处又来了一波人,大概四五个。这次有男有女,女生占比多,但大部分都是外国人,只有两个国人面孔,她们远远看到这边便向她热情的招手。
她看到后把书放进自己随身带的棕色帆布包里,向这波人走去。
其中一个女生快速的小跑了过来,调侃般的打探:“知雨,刚刚那个个帅哥是谁啊?认识?还是找你搭讪的?”
女生名叫陈南风,跟林知雨大一的时候就认识,两人做了一年舍友,关系还算可以,只不过后面林知雨搬出去住了,但两人还是常在学校见面。
林知雨没忍住笑了一声:“不是,他说话太快了,还有口音,我没怎么听懂。”
后面一个顶髻发型的英国本地男生用着不太流利的中文说:“搭讪也正常,毕竟我们知雨很漂亮。”
其中一个穿着白色卫衣的男生失笑说:“怎么就是你的了?”
男生名叫卫辰逸,是林知雨同专业的学长,林知雨是在某次活动认识的他,后面遇到一些学术方面的难题时,卫辰逸都会出手帮助,两人也渐渐熟络起来。
那顶髻男只是讪讪的笑,没觉得哪里不对,也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林知雨对这种较为亲昵的称呼已经很习惯了,刚开始来英国的时候,她的确还不太习惯这边较为开放的文化,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在这里待久了,她也就渐渐的融入进来了。
她笑着摇了摇头表示并不介意,只听最先的那个女生问:“我们什么时候走?订的餐厅就在这附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到。”
林知雨说:“现在就过去吧。”
几个人都是同专业的,她们的专业是三年学制,入了九月,也就意味着她们马上就要毕业了。
最近几个人的dissertation①都顺利完成了,绷紧的神经终于可以稍稍松懈下来,于是几个人决定出去聚个餐庆祝一下。
就这样,一行人从公园步行去了她们提前预定的餐厅。
这个餐厅是陈南风定的。
陈南风是个实打实的吃货,但偏偏是吃不胖的那种,奈何国外的食物但凡好吃的糖油都不低,有些朋友吃的多了就嚷嚷着不跟她出去了,说身体遭不住,要减肥。所以到后面也就剩林知雨愿意陪她到处打卡了。
只不过林知雨每次吃的都不多,但终究也没浪费,因为剩下的都被陈南风一人包揽了。
所以鉴于经验,大家都选择让陈南风来选餐厅。这次她们去的是一家名叫House Of Ming的餐厅,什么菜系都有,网上评分很高,环境也很惬意,在伦敦餐厅中排名很靠前。最关键的是,深得陈南风这一挑嘴吃货的心。
几人入座,点了六菜两汤两主食,主要偏西式,但为了照顾在座的三位中国人,还是点了份麻婆豆腐和饺子甚至还加上了一份不加葱花的蛋炒饭。
菜大概上了一半,其中一个外国男生突然站起,打着手势表示自己要接个电话,出去大概三分钟左右就回来了。
回来的时候他略带歉意的用着中文说:“抱歉,等会可能...可能...”剩下的词似乎超出他的词汇范围了,他挠了挠头支支吾吾说了几个大家都听不懂的发音。
卫辰逸见他这样便用一口流利的地道的英文跟他说:“Kevin, just speak English.”表示不用特地说中文,英语就可以了,他们都能听懂。
Kevin用母语解释了一番,他们才明白。说是自己有一个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最近在伦敦,刚刚发消息说是在这附近,他就想着能不能带上他一起吃个晚饭。
国外这边没有中国那么讲究,饭局不能带旁人,再加上几个人都挺熟的,也没有人在意那么多,大家都点头表示同意。
Kevin见状连说了几个“Thanks”
陈南风“害”了一声说:“反正点了这么多菜,又吃不完。再说了,咱们这还有几个胃口小的,多一个人不就多一双叉子的事情,小事小事。”她挥了挥手。
突然想到什么,她转头小声问坐在自己身边的林知雨:“知雨,你介意吗?”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知道林知雨不喜欢陌生人,也不喜欢跟自己不熟的人打交道,所以她想着怎么的也得问一下她的想法。
林知雨微微摇了摇头笑着说了声:“没事。”
有人调侃Kevin是不是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来伦敦了,想带出来给大伙介绍一下新女朋友,对此Kevin皱着粗眉毛表示:
“Are you kidding?Man! Man! He's a handsome Chinese man. I'm not gay,got it?”(你在开玩笑吗?男的!男的!他是一个帅气的中国男生,还有,老子不是同性恋,懂?)
几个人听到后直接笑喷了,嘴里还不清不楚的说着“Okay,Okay”
陈南风捂着笑的发痛的肚子断断续续的用英文问:“多帅?能有这家店的老板帅吗?”
她喜欢吃这家店的原因,不仅是菜品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家店的老板,长得又高又帅,看样子是个混血,而且很大概率是个中英混血,简直就是她的菜。
Kevin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穿着纯黑色长风衣的男生缓步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两瓶印式淡艾尔啤酒,一口好听的英文脱口而出:
“I'm sorry I'm late.”(很抱歉,我来晚了。)
陈南风扭头看到人的时候,眼睛直接直了,从卫辰逸的角度看去,她的眼睛都隐隐约约闪着光。陈南风可能是真的被惊艳到了,话不过脑子直接就出来了:“我靠,还真比这老板帅。”
其实不能说比,两个人压根不是一种风格。要是说这家店的老板是标准的典雅英伦风,那眼前这位就是标准的华人帅哥模样,眉目如墨,淡淡的眼神下似乎藏匿着某种锐气,下颌的弧度干净利落,薄唇分明。
尤其是身上这一套巴宝莉的黑色长风衣,更衬得整个人气质十分。
说话之间,男生已经把酒瓶放到了桌上,他单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另一只手随意垂落在身旁,略微挽起的袖口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就连上面的青筋与血管都清晰可见。
有在座的英国朋友抓错了重点,疑惑的问陈南风:“什么是‘我靠’?”
陈南风则是目不转睛的看着面前的帅哥,向他们挥了挥手,随口的答了句:“反正不是什么好词,你们就当这是‘what the fuck’就行。”
那些外国朋友听后似懂非懂的“oh”了几声,还装模作样的学了几句。
陈南风说完用手指戳了戳林知雨,附在她耳边用只有她们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知雨,你说为什么这家店连服务生都这么帅啊,穿的还这么fashion。”一边说还一边往这个所谓的服务生身上偷瞄。
戳了半天,林知雨都没什么反应,她便扭头一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才发现,林知雨整个人都僵住了,眼神中更是充斥着说不清的情绪。
她愣愣的看着面前的男生,仅此一秒,那种熟悉的感觉便瞬间涌上心头,实际上,她这次一眼就认出了他。只能说这几年给自己做的训练很到位,以至于看到他的脸就快速对应上了名字。
只不过,只限于他而已。
周斯年。
这个在她心里尘封三年的名字,再次破出,像是什么东西撕裂心脏,慢慢探了出来,她拼命的想抑制住却终究无济于事。
但她不敢确定,周斯年怎么会在这里呢?她不敢相信,真的存在在不同国家的某个小餐厅遇见的可能吗?再加上一直伴随着自己的症状,她不敢相认。
她睫毛轻颤,微微抖动着嘴唇,张了张嘴,嗓子却沙哑的说不出话。
“知雨,你还好吗?”卫辰逸见她这样有些不太对劲,便倒了一杯温水递给她,偏着头关心的询问。
被他这么一叫,林知雨回过神来,她不自觉的低下了头说:“哦...我没事,谢谢。”手刚准备去拿他递过来的温水,却被半途劫走。
周斯年十分自然的将水杯拿走,对着卫辰逸点了一下,漫不经心的说了句:“谢了。”
林知雨将伸出一半的手缩了回来,卫辰逸则是尴尬的笑了笑:“不客气。”
陈南风见状悄悄在她耳边揶揄:“你实话告诉我,这是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我可是从没看过你在哪个异性身上停留这么久啊。”
周斯年的眼尾淡淡的扫了一圈,当视线转到在林知雨身上的时候,他只是停留一秒便收回,仿佛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他自顾着拉开椅子坐下,然后在陈南风目瞪口呆的表情中,用中文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说:“你们好,我是Kevin的朋友。”
“周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