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阮宣子伐社樹,有人止之。宣子曰:“社而為樹,伐樹則社亡;樹而為社,伐樹則社移矣。”
…相关:今天你嗑了么、携星辰大海而来、穿越之有美人兮、金风逢玉露、海岸狂想、穿到未来后发小成了偶像、七号玩家、放肆一把、论怪物是如何诞生的、我和降谷零的三十五年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郗重熙曰:“相王好事,不可使阿訥在坐。”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始驾者反之,车在马前。君子察于此三者,可以有志于学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