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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坦白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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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针指向下午一点,拉着窗帘的房间内还是一片漆黑,只有空调的显示屏上还亮着红色的光。

屋主人装修时特地买的隔光布料,这样睡着便睡着了,不用分白天黑夜了。

秦云雁抬了抬眼皮,心想不能睡了。

他旁边那个真的拉着他折腾了字面意义上的一整晚,他敢发誓自己迷迷糊糊时看到了黎明的红光,很漂亮也很恐怖。

像熬夜看到黑白无常的影子那般恐怖,这无常鬼还用各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方法让他清醒地沉沦。

这种“罪”还是他自己选择的。

想到这秦云雁也不觉得吓人了,反而笑了。

这是我的人,是我的阿锦唉~

视线之内,是那人恬静的睡颜。因为黑暗只有淡淡的轮廓,却那样令人心安。

他的爱人就是安全感的代名词。

秦云雁耳边回荡着昨晚听到的一句话,嘴角扬着轻轻挣开怀抱,从搭在床头柜上的大衣里找出那个印着花纹的红色小盒子,打开。

里面躺着他亲手设计,亲手雕刻的耳饰。

拳头大小的琥珀晶玉又被取了最晶莹的那一小块,被雕成代表团圆的金黄满月,连着个巧妙的玉扣,可以固定在耳垂上,连月亮上的陨石坑都是一个个小的心形。波浪形的大雁则作为飞起的部分,由抻拉到极致金丝线绳连着,缠在耳廓上,半固定半自由,动起来就好像那大雁正飞向满月。

秦云雁打开台灯,在床头柜里找到了早就放在里面的耳钉枪,深吸口气,摸向了锦书的右耳垂。

睡梦中的锦书似乎警觉了一下,眼睫毛抬了两毫米又很快放松下了,任由他去。

那块没什么血管的软肉有些滑,摸起来凉凉的。虽说软,但毫不怯场,哪怕是面对尖锐的针。

秦云雁预想过无数次如何将皮肉贯通,让蛮横的金属摩挲那软肉;如何挂上那玉扣,使满月团圆;如何在他的爱人身上留下无法抹去的印记,让世人一见就知道这个人已经属于另一个人了。

他的动作很快,几乎没有痛觉。

秦云雁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那只雁明明躺在耳朵上,却好像张开了羽翼,把握住了全世界。

结果他的全世界忽然睁开了眼,眸色与耳畔的琥珀遥相辉映。

“还想折腾?”锦书对秦云雁这种大中午起了就俯在自己身上的行为表示调侃。

而且这个早就过了安全距离,他的睫毛都能扫到对方的脸颊。

他不由分说将人带到自己怀里抱了抱,把耳钉枪扔到一边。

“该起床了。”

“好……”锦书揉了揉眼睛,在秦云雁脸上亲了一口坐起来,发了半分钟呆后想起来昨晚的荒诞,一拍脑门:“喝酒害人啊……那老家伙这是掺了多少……”

秦云雁提到这个才感觉到后面的不适,刚才旖旎的气氛一扫而空,一抻着腰脑内闪过昨晚的画面又缓了好久。

锦书大脑开完机,找了面镜子看新添的装饰,调侃道:“你这是把名字都挂我身上了。”他欣然接受,洗漱完事又翻衣柜找衣服去了。

顾闻月的月,秦云雁的雁。

“嗯哼。”秦云雁承认自己的私心,一动又觉得腰酸,极力忍住想踹某人一脚的冲动,“你还说?正常人喝完酒应该性功能障碍吧,你怎么越战越勇啊?”

锦书闻言回应:“凡间之酒醉身,隙间之酒醉魂……你这衣服都过季了啊,版式也旧了,一会儿吃完饭去趟商场?”

“成。”

一番收拾后,二人开车出发了。

凉风习习,车窗紧闭。隔着防窥膜看向外面,大街上人多了起来,但都拿帽子口罩羽绒服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湛蓝的天空上飘过几缕淡淡的云,很是闲适。

车载音响向外吐着最近热门的音乐,锦书拿着秦云雁的手机打开外卖软件找餐馆。

在车上挑挑拣拣一通,最终还是去了那家老夫妻开的小餐馆。

小店很温馨,拨开塑料袋门帘,暖气的热情温和地覆住客人,贴心地赶走凉气。

打工的换了一个,不咸不淡地迎他们进去。反倒是笑眯眯看报纸的老头看见他们,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秦云雁带着锦书在老位置落座,随便点了几个菜,目光落在酒水那栏顿了顿,笑着摇了摇头。开玩笑似的问同侧落座的锦书:“喝吗?”

锦书正整理两人的大衣,闻言轻笑一声:“这个可喝不醉我。但就你这一折腾就造反的五脏六腑,算了吧。”

显然某人这两年的作息习惯和饮食习惯都很“健康”。

秦云雁自知现在身体不好,又要了两碗米饭,将菜单还给服务员。

他就静静靠在锦书身上,好似依偎在冰川里。

像是睡着了,又忽然惊醒,默默攥紧了锦书的衣角。

锦书察觉到了,拨开秦云雁紧绷的手,用自己的手握住。那只手很冷,像是刚从零下几度的室外回来,有些麻木了。缓过来时却发现正与另一只手十指相扣,难舍难分,回了温。

“所以上次在家里你根本没喝醉。”

“实际上……那次是真醉了。”

“那次?”

“由于某个三无商家的恶趣味,那个身体的酒量……”锦书想起这个,忽然想起刚才在车上莫琅好像给自己发信息了。但他聊天来着,没听。

得找个不是那么重要的时候看看,万一有什么事呢。

“……比你的还差。”

秦云雁也不反驳,如果不是应酬他基本上不会碰酒。或者说他对大多数事物都没有瘾,也很难有瘾。

锦书之前跟无面的谈话里有句话评价得很中肯,他的爱人是天生的逍遥境。

秦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刨根问底地问:“那你口中的小酒壶是……”

可惜命里有道名为阿锦的劫,不然放修仙世界里直接飞升了。

秦大仙这么多年除了年纪在长,最重要的就是他悟了,有事得直接问。

不然……七百多年,他反思都反烦了。

对于这个历史悠久渊源深厚的称呼,锦书抿了抿唇,实话实说:“是你。”

也不等秦云雁继续问,他把小时候大哥控制自己饮酒的事说了,又说了后情:“……有次和宁隐喝酒,醒酒后他提醒了我,我醉后说的那些话……总之放在当时不太合适,所以用了代号。”

何易之,字宁隐,荣沧的友人。为了护几个不相干的人,被乱刀砍死在楚王发动的暴乱中。

没人知道,荣沧在最后的年岁里去到老桂花树下挖出过那繁琐的盒子,但没打开就又埋了回去。

他没把握里面的玉壶是好是坏,也没把握自己看后会不会情绪失控。对那时的他来说,表达真实的情绪是一种不能向往的奢望。

“呵,那还真是老情人。”秦云雁忽然为自己的纠结笑了,明明复盘过那么多次,不该有第二个人有资格与可能被面前这人念念不忘。可他就是有些莫名其妙的自卑感,认为会有某个其他人在与自己竞争,还比自己强。

脑补怪最可怕。

其实也不是脑补怪,只是一个被心魔差点折磨成精神分裂的可怜人的瞎想罢了。

他那个心魔在荣沧死后几年就出现了,这么多年都习惯了。虽然这两年被妒倚面加强了一下,但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样烦人。

结果两天之前被锦书一剑砍了。

消失得那叫一个干净,噩梦都没了。

“所以你之前抱着酒壶说心悦……”

“哪次?”锦书问。他当年倒着数日子,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有一阵特别爱喝酒。每次都要喝得酩酊大醉才可罢休。

这样,他就似乎能摆脱人类面对死亡时本能的恐惧,能麻痹自己,告诉自己一个将死之人,不该去耽搁顾雩风的时间。

但醉后说过什么,真的忘了。

秦云雁对此倒是记得清楚,他轻轻握了握锦书的手,闷声道:“我登基的第二年,你找所有在京的朋友、权臣都喝了一遍酒,请他们陪你演一场盛大的落幕戏之后来宫里找我的那次。”

说起来当年的荣沧活得还算挺成功的,知道他要死了,朋友为他哭泣,政敌为他惋惜,而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唯一遗愿,就是让他们好好活着,同时好好辅佐陛下。

“闻月是个好孩子,是我看着、教着长大的……我与他一同体验过百姓疾苦,一同领略过壮美山河,世家大族的那些弯弯绕绕他也从我这学了个彻底,繁华下的腐烂他更是从小就深有体会……他跟我们这些被规矩养大的不同,他的边界远比我们广,给他展翅的机会,他就能带领北华飞入山巅……子嗣的事情也不要逼他,他若想通了自然是好的……若是没有……就当给我一个薄面……”这是他跟当时的友人醉后哽咽着说的。荣沧到最后也没能狠下心来要求自己的爱人绵延子嗣,那种话他说出来,就不会想活到第二天了。

后来啊,他们演了场只有顾雩风不知道剧本的大戏。荣沧一步步抹去所有可能威胁到顾雩风的人,一步步将手上所有权力交给顾雩风。

荣家这把被主人毁掉的断刃,终在临被销毁前挥动了最后一次刀。最后祭天地的,是自己。

后来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夜闯皇宫,把人从勤政殿拽到寝宫喝了三天三夜的酒,那是他最后的疯狂。

也是无声的告别。

“那次啊——”锦书将声音拉得很长,仿佛只要长一些,这些东西就不用再回忆了。

“是秋日的蝉鸣罢了。”是将死之人最后的呐喊。

这一刻,所有的解释都太苍白无力,如同蹩脚的谎言。

桑原曾在书中写道:那次荒诞的狂欢,荣沧醉了个彻底,说了入宫胁皇时忐忑的心情,道了那年初雪红白相间的胡思乱想,提起了在无晴冈的那只走丢了的三花猫……就连桌上的酒壶都被他道了八十三次我爱你。红烛摇晃中,顾雩风第一次见他哭,哭得令他心痛,但更心痛的是他一字未提顾雩风。

也难怪桑原被学界当做“同人男”“梦男”“疯子”,史书上一句“文帝与荣相于宫中长谈三日”被桑原洋洋洒洒写了三万字,还是对于常人来说如此荒唐的情节,能接受才怪。

却不知,桑原所述皆真事。

顾雩风也不知道,荣沧说的每一件事都藏着他对他的说不出的感情。

但现在,秦云雁知道了。七百年前射出的羽箭终于落在靶心上,平稳坚定。

现在再悲就有些没意思了,锦书转念一想,不如调侃两句随意带过,反正已成历史。“我表白我男人有问题吗?”

“可那阵我不知道。”秦云雁调整了一下姿势,离锦书更近了些。

锦书颔首谢过服务员,将一碗银耳莲花粥拖到自己面前,喝了一口,又跟服务员要了糖,加到粥里面,推到秦云雁面前。

“没事,那阵我也不敢说。”

他俏皮地眨了眨自己那双真挚又充满爱意的眼睛,瞧着旁边的秦云雁。

秦云雁正用没握着锦书的那只手喝粥,甜度刚刚好。听身边人许久都没再说话,疑惑地看向他。

那人对他说:“那趁着咱俩都坦白了——”

小小的饭馆沉浸在人间平凡事的烟火里,泛黄的吊顶上满是除不掉的油渍。比不了边塞大漠黄沙的雄阔寂寥,比不了宫廷红墙绿瓦的庄严肃穆,也比不了孤山烟云之上的渺茫寂寞。

却是可贵的真实,难得的安逸,比那些“心胸辽阔”的更令人留恋。

“我心悦你,落魄平凡时是你,封侯拜相时是你,念念不忘是你,来日方长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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